QQ客服
服务热线
计价软件销售热线
计价软件销售微信
  • 软件商务1
  • 软件商务3
TOP

关于山东省2021年度汇编中调整定额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2-14

1.jpg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2年1月24日发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1年度)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2号)(以下简称“本汇编”),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汇编包括建筑、安装、市政三个专业的计价依据修订、增补、勘误及解释。

    二、本汇编中的计价依据修订、增补、勘误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仍按原规定的计价依据版本执行。

    三、本汇编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标准造价”专栏下发布。

    四、本汇编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负责管理、解释。


    发文中规定“之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仍按原规定的计价依据版本执行。”所以本汇编中删除的子目有可能在部分项目中还能用到,福莱易通计价软件对这些定额子目进行了特殊处理:已经删除的定额用灰色表示,并且定额号中用f标注。

    以3-1-115定额为例,在福莱易通计价软件中输入定额号3-1-115后,带出来的是本汇编中新增的调整子目3-1-115t,如果个别项目需要用到本汇编发布之前的3-1-115定额,则可以在定额导航中直接双击灰色标注的定额3-1-115f来使用。


2.jpg

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