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组建济南市工程造价改革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1
济建建管字〔202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住建部、省住建厅工程造价改革精神,推动我市工程造价改革工作科学稳妥进行,充分发挥行业高水平专家作用,按照济南市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拟建立济南市工程造价改革专家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1.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客观公正,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2.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及政策方向,掌握行业现状,对工程造价改革及行业发展有明确的见解认识。
3.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业绩显著,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1)取得相应注册(一级)执业资格(2)以前三位次主要完成人身份完成相关科研成果、论著、技术标准等(3)获得省级及以上与行业相关的表彰(4)在企业担任主要管理职务,在行业主管部门或高校等科研院所任职的业务骨干。
5.能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工程造价改革相关工作。
6.年龄宜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
7.相关分专业专家也可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定。
二、专家职责
(一)对最高投标限价改革等试点项目全过程评估核查。
(二)对造价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进行评审指导。
(三)造价信息采集发布、招标评标等工作的创新推广。
(四)对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工作的建议、指导和评价。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个人填写工程造价改革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审核公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参与申请的专家进行复核筛选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济南市工程造价改革专家库严格把关,确保专家库组建公正规范。专家库根据工程造价改革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二)任期内,专家应积极参加相关调研、专业咨询及技术服务活动,公平公正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违反职业道德等问题的,将从专家库中清除。
请有申报意愿的专家填写工程造价改革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于7月1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洪霞,联系电话:0531-61378831
邮箱:wanghongxia@jn.shandong.cn
联系地址:建设大厦2001房间(济南市经十路14306号)
附件:工程造价改革专家申请表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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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