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注意事项
1.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代理机构需上传.gczj格式的清单编制和控制价文件,操作人员要注意,此处上传的清单编制文件除报价信息外的其他信息均与控制价文件保持一致。
2.如后期需对清单编制或控制价文件进行变更,也要保证变更后的文件符合上述要求。如要变更的文件修改了目录结构、清单特征等,也要同时发布对应的清单或控制价文件,以保证开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清单和控制价文件除报价内容外均一致。
第一个情况代理机构一般能理解,第二情况,却更容易被忽视。近期出现过这种情况,给评标工作带来不便,希望能引起大家重视。
二 分析如下
投标人只能下载清单编制文件,控制价文件对社会公示并参与清标和清单基准价的计算。如果清单编制与控制价文件存在不一致事项,例如清单名称或特征不一致,就表现为投标报价(投标人只能下载清单编制文件,其内容与清单编制保持一致)与控制价文件的清单名称或特征不一致。造价目录结构,影响到目录编号,如果两者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将导致投标文件与控制价文件无法匹配。
三 建议
控制价文件信息量更多,承受更多被质疑的机会;代理澄清质疑时修改控制价文件的机会更多。不建议根据记录或记忆分别修改两个文件,建议每次从控制价文件重新生成(导出)一份新清单编制文件,同时上传,并发布给投标人。这样不一致的概率情况会消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