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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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
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鲁建建管字〔2022〕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含分行营业管理部):
现将《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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