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勘察费
依据一:《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鲁建标字〔2023〕14号(第6页3.3条例)中规定:
勘察设计费:是指用于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竣工图编制、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服务等所需的费用。
依据二:《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编制规定》鲁建标字〔2018〕29号(第16页第6条)中规定:
勘察设计费,是指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设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服务等所需的费用,以及在规定范围内由建设单位自行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费用。
计算方法:依据勘察、设计委托合同计列,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标准规定。
依据三:《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建标〔2011〕1号(第38页第四十四条)、《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号(第13页第二十五条)中规定:
勘察设计费:指建设单位委托勘察设计单位为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等所需费用,由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两部分组成。
工程勘察费包括: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计算方法:按照实物工程量定额计费方法计算,也可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0.8%~1.1%计列。
依据文件下载: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鲁建标字〔2023〕14号.pdf
《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编制规定》鲁建标字〔2018〕29号.pdf
《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编制规定》(部分章节调整)鲁建标字〔2022〕7号.pdf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号.pdf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pdf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建质函[2016]247号.pdf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