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招投标在线服务
QQ客服
服务热线
计价软件销售热线
计价销售
  • 软件商务1
  • 软件商务3
TOP

1.1 青岛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使用说明书 -- 企业端使用说明书

  

客户端下载安装


3.1软件下载 


  请登录《福莱易通》网站 ,网址http://www.flyedt.com/flyedt/


  

                                                     (2-2)



3.2软件安装

  解压下载的压缩包文件,运行进行一体化客户端的安装(安装文件名字后的数字为安装包的发布时间),安装过程中只需点击“下一步”,最后点击“安装”。安装过程中,会弹出此界面,点击“Next”进行下一步,选择Modify,点击“Install”,安装完成后,点击“Finish”,再点击“完成”,整个程序的安装完毕。如图(2-3)、(2-4)、(2-5)、(2-6)

  

  (2-3)

  

  (2-4)

  

  (2-5)

  

  (2-6)


  1. 一体化客户端登录

  安装完成后,在桌面上会出现图标如图:,双击运行“青岛市建设工程一体化”系统。弹出系统登录窗口,输入已经注册的用户名及口令,系统区域选择“青岛”,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如图(3-1)

  

  (3-1)


  1. 客户端界面介绍

  

  系统主界面(3-2)

  

  右键菜单(3-3)

  业务菜单:展示所有需要填写信息并上报的业务,点击相应业务会在右侧展示处于这个业务下的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

  流程展示:展示所选业务的审批流程。

  项目列表:显示所选业务的业务下的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及基本信息,如需查看所有信息,双击项目查看。

  工具栏:包括系统设置、首页、登录帐号、输出Excel三个菜单。

  办理中:显示当前用户等待处理的数据。

  完成:显示当前用户已处理完成的数据。

  刷新:点击此命令获取项目的最新状态。

  输出Excel:输出当前项目列表。

  首页:返回系统首页。

  登录帐号:显示当前帐号,点击可以在此修改口令。

  右键菜单:通过选中项目点击右键菜单命令进行编辑、删除、复制工程编号及生命周期图查看等操作。

   

5.1工程电子化登记

  工程电子化登记,按项目进行各项业务的办理,项目必须先立项登记后,方可办理后须手续。

  5.1.1操作步骤

  1)工程电子化登记

  建设单位登录本系统后,点击 “工程电子化登记” 再点击工具条“添加”。如图(3.1-1)

  

  (3.1-1)

  在新窗口填写项目基本信息,点击“上报”按钮,完成项目的登记工作。如图(3.1-2)

  

  (3.1-2)

  “保存(暂不上报)”按钮表示系统将对用户录入的数据进行保存,保存时并不进行逻辑检查;报建时,系统进行逻辑、完整性检查。红色表示必填内容未填写。

  点击项目分类,可以选择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等项目,选择后点击添加单体/单项工程会出现相应的录入界面。如图(3.1-3)

  

  (3.1-3)

  注:添加单体/单项工程信息时,只有“单位”选择为“面积(平方米)”时,系统才会累计计算建筑面积之和。一些房建项目中,因用户未选择“面积(平方米)”,导致面积无法统计。

  单体/单项工程的划分是本系统关于工程的最小信息单位,各业务均包含一个或多个单体/单项工程。各业务的面积、造价是单体/单项工程面积(当“单位”为“面积(平方米)”)、造价之和 。本系统涉及项目、工程、标段(施工标段)、单位工程、单体/单项工程。其中:项目名称指立项批文对应的项目名称,包含一个、多个单体/单项工程,工程指业务办理的范围(包含一个或者多个单体/单项工程),标段是针对招投标业务的招标工作范围(包含一个或者多个单体/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指一个标段内包含的一个或者多个单体/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单位工程进行)。

  工程电子化登记信息中的单体/单项工程的划分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例如在工程电子化登记阶段的造价信息是一个估算造价,招投标阶段中标金额,在施工合同备案信息阶段、施工许可证书阶段则是合同造价,竣工验收阶段则为实际结算价格,为保持金额单位的一致性,整个过程中造价使用“元”作为金额单位。

  新添加的信息点击保存(暂不上报)按钮,关闭界面后项目基本信息显示在办理中

  信息上报后项目会转到中显示。

  项目信息的修改或删除可通过右键菜单进行操作(未经确认信息的项目)

  2)主管部门进行项目信息确认,系统将自动进行项目编号、单项/单体工程编号,这些编号是相关业务文书编号的依据。

  5.1.2界面及功能说明

  扫描件上传:

  系统中需要上传附件的,点击标题右侧“…”按钮。

  

  选择需上传的文件,点击“打开”按钮。如图(3.1-4)

  

  (3.1-4)

  核对文档名称无误后点击“上传”按钮。

  

  如需上传多个附件,上传完一个附件后点击“新增”按钮继续添加。

  

  单体/单项工程划分:

  单体/单项工程是本系统的最小单位,各相关业务均对应一个或多个单体/单项工程。

  

  点击添加按钮,在弹出的单体/单项工程定义中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如图(3.1-5)

  

  (3.1-5)

  工程编号:

  工程电子化登记由建设单位填写上报,由主管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成工程编号及单体编号。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单位可以在工程电子化登记完成中,可通过项目的右键菜单功能“复制工程编号到剪贴板”,供粘贴使用。如图(3.1-6)、(3.1-7)

  

  (3.1-6)

  

  (3.1-7)

5.2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备案信息

  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信息,包含一个或多个单体/单项工程。工程造价与建筑面积指工程合同涉及到的单体/单项工程的工程造价与建筑面积之和。如果涉及多个勘察与设计单位,则是两笔或多笔施工合同备案信息。

  5.2.1操作步骤

  在工程电子化登记审核通过后,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备案信息”菜单,点击“添加”按钮。如图(3.2-1)

  

  (3.2-1)

  在弹出的界面中选择需要添加勘察设计合同的项目。如图(3.2-2)

  

  (3.2-2)

  在弹出的界面选择合同类型(分为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点击确定。如图(3.2-3)

  

  (3.2-3)

  再弹出的界面中填写该合同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上报审核。如图(3.2-4)

  

  (3.2-4)

  5.2.2界面及功能说明

  在单体信息列表里可以勾选本合同涉及的单体/单项工程。

  注:可点击“查看”按钮或双击单体信息栏,查看单体信息。

  如图(3.2-5)

  

  (3.2-5)

  添加勘察或设计单位可以输入关键词,双击“回车”进行模糊查询。如图(3.2-6)

  

  (3.2-6)

  如果查询不到单位信息,可以右键选择“快捷录入或修改”,手动录入单位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必须填写正确。如图(3.2-7)

  

  

  (3.2-7)

5.3初步设计审查信息

  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按项目或工程(包含一个或多个单体/单项工程)进行办理。

  5.3.1操作步骤

  在建立工程电子化登记后,选择“初步设计审查信息”,点击“添加”按钮。如图(3.3-1)

  

  (3.3-1)

  在弹出的窗口中,双击需要初步审查的项目,然后完善项目初审所需信息,完成后选择“报建”,提交申请。如图(3.3-2)、(3.3-3)

  

  (3.3-2)

  

  (3.3-3)

   

5.4项目施工图审查信息

  项目施工图审,按项目或工程(包含一个或多个单体/单项工程)进行办理。如果涉及多个勘察、设计单位,则应分开按照设计单位不同进行填报。

  5.4.1操作步骤

  选择“施工图审查”,点击添加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双击需要进行设计图审查的项目,完善施工图审查所需信息,如图(3.4-1)、(3.4-2)、(3.4-3)

  

  (3.4-1)

  

  (3.4-2)

    在“工程信息”栏中填写需要报建的工程名称,在“包含的单体工程”列表中选择报建工程所包含的单体,如图(3.4-3)

  

  (3.4-3)

  选择完毕后在下方选择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图审机构等以及填写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的人员与角色信息,多个设计单位请分开进行工程报建,填写完成后点击报建。(红色为必填项)

  

  (3.4-4)

  5.4.2界面及功能说明

  项目编号信息:主管部门在一体化系统中审查通过后,软件自动生成项目编号。

  

  图审机构名称:输入关键词后,双击“回车”键进行模糊查询。如图(3.4-5)

  

  

  (3.4-5)

  填写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信息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查,由主管部门填写参与人员明细及施工图审查结果。如图(3.4-6)

  

  

  (3.4-6)

  5.4.3证书打印

  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核通过后,企业到施工图审查中心指定地点申请打印《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打印的证书带有二维码防伪标识,方便企业及主管部门随时通过手机查看对应的施工图审查信息。打印时可以选择要打印的对象。如图(3.4-7),(3.4-8)

  

  (3.4-7)

   

  

  (3.4-8)

5.5项目招投标信息

  项目招投标信息在系统中确定了各方市场主体单位,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编号有用户手动填写,若没填写将由系统自动生成,将用于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书业务。招投标按标段划分包含一个或多个单体/单项工程,这些单体/单项工程是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业务的基础。招投标信息来源分为两种情况:

  1、从招标投标系统转入:系统从招投标系统自动提取数据信息,这类信息无需审核

  2、直接发包备案

  3、其他:经过招投标业务,但系统未查询到数据。 

  5.5.1操作步骤

  在完成施工图审查后,选择“招标投标”,点击“添加”,在弹出的界面中选择招标方式。如图(3.5-1)

  

  (3.5-1)

  (1)“招投标系统导入数据”选择工程。如图(3.5-2)

  

  (3.5-2)

  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选择查询结果点击确定,导入招投标数据。如图(3.5-3)

  

  (3.5-3)

  导入完成后填写相关信息上报审核。如图(3.5-4)

  

  (3.5-4)

  (2)“直接发包结果备案”选择工程。如图(3.5-5)

  

  (3.5-5)

  进入工程信息界面填写相关信息上报审核。如图(3.5-6)

  

  (3.5-6)

  (3)“其他”选择工程。一个工程划分多个标段,标段是由多个单体组合而成,同时对应招投标信息,进入工程信息界面填写工程名称即标段信息,招标代理单位、中标单位,选择招标方式、招标类型以及其他信息,在包含的单体(项)工程中选择对应的单体,添加中标单位项目班子成员后点击保存或报建。 如图(3.5-7)

  

  (3.5-7)

  5.5.2中标通知书打印

  申报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可登录一体化平台选择申报项目,在详细信息界面选择“打印报表”按钮,进行《中标通知书》打印。打印的通知书带有二维码防伪标识,方便企业及主管部门随时通过手机查看对应的中标通知书信息。打印时可以选择要打印的对象。如图如图(3.5-8),(3.5-9) 。

  (3.5-8)

  

  (3.5-9)

5.6施工合同备案信息

  施工合同备案信息,按标段逐个进行办理。

  5.6.1操作步骤

  在完成招投标信息录入后,选择“施工合同备案信息”,点击“添加”,在弹出的窗口中。如图(3.6-1)

  

  (3.6-1)

  点击“添加”按钮,选择要办理的项目。在弹出的选择框里选择所要办理的类型。如图(3.6-2)、(3.6-3)    

  (3.6-2)

  

  (3.6-3)

  注:施工合同备案共有两个功能,施工合同备案和专业分包合同标识。其中,施工总包合同为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专业分包合同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

  5.6.1.1 施工总包合同

  若选择“施工总包合同”,填写需要的信息后,点击“报建”即可。如图(3.6-4)

  

  注:青岛市内三区,施工合同备案为三部流程:上报、网上初审、标识登记。其他地区仍为:上报、确认编号。如图(3.6-5),(3.6-6)

  

  (3.6-5)

  

  (3.6-6)

  5.6.1.2专业分包合同

  选择“专业分包合同标识”,然后点击“yes”按钮。如图(3.6-7)

  

  (3.6-7)

  注:如果施工单位添加专业分包合同标识的时候找不到需要的项目,则需要点击“工程电子化登记”菜单,进行项目的添加,项目添加完并主管确认编号之后,再进行专业分包合同标识的添加。

  系统会弹出专业分包合同标识的添加信息页面,如图(3.6-8)。

  

  (3.6-8)

   

  添加的注意问题:

  (1)项目名称:分包的项目的名称。

  (2)施工单位为自动获取的,但是项目经理需要企业自己选择,如果点击“”按钮,没有出现想要添加的项目经理的名字,则可以右键点击“”,通过“快捷录入或修改”命令,添加上相应的项目经理。

  (3)项目相关的单体在系统中都有列出,如果单体与此专业分包合同标识相关,则相关区域打上对勾。用户可以通过点击查看下方对应的单体编号,得到此单体的详细信息。如图(3.6-9)、

  

  (3.6-9)

  (4)发包人认可情况,通过点击黑色下拉箭头选择相应的认可方式。如图(3.6-10)

  

  (3.6-10)

  (5)上报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上报地区。如图(3.6-11)

  

  (3.6-11)

      完成网上信息填写后,选择保存或者是上报,点击“上报”后,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方可进行审核。用户在标题栏中可以选择相应的状态查看项目的审核和上报状态。如图(3.6-12);具体审核和上报情况在各工程页面的下方有内容记录。如图(3.6-13)

   

  

  (3.6-12)

  办理中:未上报或者是退回的项目

  完成:已上报与完成审核的项目

  全部:所有的项目(办理中、完成的全部项目)

  

  (3.6-13)

  注:企业网上专业分包合同标识初审通过后,应及时携带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做好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工程业绩申报及确认工作的通知》(青建管办字【2015】1号)中要求的资料到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分包合同标识登记。经标识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是工程业绩申报和确认的依据。

5.7业绩管理

  5.7.1总承包企业直分包工程的业绩管理

  总承包企业直分包工程经“专业分包合同标识”,专业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进行业绩申报,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施工单位点击“业绩管理”菜单,如图(3.7-1)。

  

  (3.7-1)

  2.点击“添加”按钮,会弹出选择业绩类型的页面,如图:(3.7-2)。

  

  (3.7-2)

   

  3.在业绩类型中选择“总承包企业直分包工程”,点击“YES”按钮,则前面专业分包合同标识审核通过的项目就会在项目选择中出现,如图(3.7-3)

  

  (3.7-3)

  4.选择要添加的业绩的项目,双击,系统会弹出专业分包业绩的添加信息页面,如图(3.7-4) 其中工程名称,分包工程名称、合同金额,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信息是从专业分包合同标识中继承过来,其他信息填报的方式参照专业分包合同标识。

   

  

  (3.7-4)

  信息填写完整之后,选择相应的上报地区,点击保存上报,相应的主管进行审核。

  注:企业网上专业分包业绩申报后,应及时携带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做好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工程业绩申报及确认工作的通知》(青建管办字【2015】1号)中要求的资料到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分包工程的业绩确认。业绩确认后,一体化平台中数据将作为企业业绩和市场主体考核的依据。

  5.7.2有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的业绩管理

  在“业绩管理”菜单中进行有施工许可证项目的业绩添加,选择业绩类型为“其他”,由工程处审核。

  ( 特别提示:此项功能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运行。)

   

5.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信息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信息,按标段的单项/单体逐个进行办理。单体名称,建筑面积,造价信息通过编辑单项/单体获取。如果缺少施工标段信息,需要在招投标业务中进行补充登记。

  以此信息为起点进行质量监督派工及日常监督。

  5.8.1操作步骤

  选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信息”,点击“添加”,在弹出的窗口中,双击需要进行质量监督登记的项目。如图(3.8-1)

  

  (3.8-1)

  选择需要添加质监信息的单体,填写所需的质量检测单位信息,完成后上报。如图(3.8-2)(3.8-3)

  (3.8-2)

  

  (3.8-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由建设单位填写上报,由主管部门审批。

   5.8.2质量监督登记证书打印

  申报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主管可登录一体化平台选择申报项目,在详细信息界面选择“打印报表”按钮,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书》打印。打印的质量监督登记书带有二维码防伪标识,方便企业及主管部门随时通过手机查看对应的质量监督登记信息。打印时可以选择要打印的对象。如图如图(3.8-4),(3.8-5)

  

  (3.8-4)

  

  (3.8-5)

5.9安全监督手续

  注:“安全监督手续”中的“中标通知书编号”须与“项目招投标信息”中标段的“中标通知书编号”保持一致。工程名称(标段名称)如果缺少施工标段信息,需要在招投标业务中进行补充登记。

  5.9.1操作步骤

  选择“安全监督手续”,点击“添加”,在弹出的窗口中,双击需要进行安全监督手续的项目。如图(3.9-1)

  

   

  (3.9-1)

  选择需要完善信息的标段,然后填写安全监督手续所需信息,完成后上报。如图(3.8-2)、(3.9-3)

  

  (3.9-2)

  

  (3.9-3)

  5.9.2界面及功能说明

  添加施工安全从业人员信息:点击“查询添加”,选择需要的安全从业人员点击确定,添加完成。如图(3.9-3)

  

  (3.9-3)

  如果提示没有查询到相关人员,可以使用快捷添加,输入正确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确定,添加完成。如图(3.9-4)

  

  (3.9-4)

  5.9.3安全报监书打印

  申报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可登录一体化平台选择申报项目,在详细信息界面选择“打印报表”按钮,进行《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打印。打印的安全报监书带有二维码防伪标识,方便企业及主管部门随时通过手机查看对应的安全报监登记信息。打印时可以选择要打印的对象。如图(3.9-5)、(3.9-6)

  

  (3.9-5)

  

  (3.9-6)

   

5.10项目施工许可信息

  选择标段,进行施工许可手续的办理。所选择的单体编号及标段编号信息包含在“中标通知书编号”中,软件通过中标通知书编号实现施工许可、安监等项目之间的关联。工程名称(标段名称)办理施工许可证业务,需要先完成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办理。

  5.10.1操作步骤

  选择“项目施工许可信息”,点击“添加”,在弹出的窗口中,双击需要进行项目施工许可手续的项目。如图(3.10-1)

  

  (3.10-1)

  选择需要完善信息的标段,然后填写项目施工许可手续所需信息,完成后选择报建,提交申请。如图(3.10-2)、(3.10-3)

  

  (3.10-2)

  

  (3.10-3)

  注:

  1、在单体/单项工程栏中,“总造价”、“面积”值会根据选择单体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其值为所选单体造价或面积的总和。如图(3.10-4)

  

  (3.10-4)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可直接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出上面录入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如果查询不出,代表施工单位没有在网站上录入,需要建设单位手工填写。如图(3.10-5)

  

  (3.10-5)

  5.10.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打印

  申报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行政审批主管可登录一体化平台选择申报项目,在详细信息界面选择“打印报表”按钮,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打印。打印的施工许可证带有二维码防伪标识,方便企业及主管部门随时通过手机查看对应的施工许可登记信息。打印时可以选择要打印的对象。如图(3.10-6)、(3.10-7)

  

  (3.10-6)

  

  (3.10-7)

   

5.11竣工验收备案信息

  单体竣工验收备案以单项/单体工程为单位,进行单体竣工验收备案:选择一个单项/单体工程,填写完具体信息后以单项/单体工程为单位上报给主管单位。

  5.11.1操作步骤

  选择“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点击“添加”在弹出的窗口中,双击需要进行项目竣工备案手续的项目。如图(3.11-1)

  

  (3.11-1)

  选择需要完善信息的单体,填写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所需信息,完成后上报。如图(3.11-2)、(3.11-3)

  

  (3.11-2)

  

  (3.11-3)

  5.11.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打印

  申报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可登录一体化平台选择申报项目,在详细信息界面选择“打印报表”按钮,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打印。打印的质量监督报告书带有二维码防伪标识,方便企业及主管部门随时通过手机查看对应的质量监督信息。打印时可以选择要打印的对象。如图(3.11-4)、(3.11-5)

  

  (3.11-4)

  

  (3.11-5)

5.12综合竣工验收备案信息

  综合竣工验收备案以单位工程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备案:选择一个标段,选择涉及的单项/单体工程,填写完具体信息后以单位工程为单位上报给主管单位。

  5.12.1操作步骤

  选择“综合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点击“添加”在弹出的窗口中,双击需要进行项目竣工备案手续的项目。如图(3.12-1)

  

  (3.12-1)

  选择需要完善信息的单体,填写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所需信息,完成后上报。如图(3.12-2)、(3.12-3)

  

  (3.12-2)

  

  (3.12-3)

  5.12.2竣工验收备案证打印

  申报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行政审批主管可登录一体化平台选择申报项目,在详细信息界面选择“打印报表”按钮,进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打印。打印的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带有二维码防伪标识,方便企业及主管部门随时通过手机查看对应的综合竣工验收信息。打印时可以选择要打印的对象。如图(3.12-4)、(3.12-5)

  

  (3.12-4)

  

  (3.12-5)

5.13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生命周期

  查看整个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生命周期及各关键节点数据。在客户端内对任何业务右键“建设工程生命周期图查看”或“工程节点查看”即可弹出指定业务相关项目的“建设工程生命周期图查看”如图(3.13-1)

  

  (3.13-1)

  注:在生命周期图中,蓝色代表完成,绿色代表为审核,红色代表退回,黄色代表警告,灰色代表未上报。

  生命周期图中,按从左向右、从上往下的顺序,依次与‘工程项目管理’中目录顺序相对应。

   

  第10页